关于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日期:2023-12-08     浏览:540    
核心提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07号丛林镇人民政府:你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07号

丛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出的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经我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你镇绿水村周家院社集体林地0.0708公顷、海孔村黄草坪社集体林地0.0209公顷、白龙湖村观音寺社集体林地0.235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8.3立方米(详见明细表)。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二、占用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施工引发森林火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证。我区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如涉及马尾松采伐应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四、严禁超面积和范围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万盛经开区规划 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

 

项目

 

消防水池地点

 

拟使用林地权属

 

拟使用林地面积

 

蓄积

 

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

 

丛林镇绿水村周家院社

 

丛林镇绿水村周家院社集体

 

0.0708

 

6.4

 

丛林镇海孔村黄草坪社

 

丛林镇海孔村黄草坪社集体

 

0.0209

 

1.9

 

丛林镇白龙湖村观音寺社

 

丛林镇白龙湖村观音寺社集体

 

0.2358

 

 

总计

 

 

0.3275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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