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的批复
万盛经开规资发〔2021〕107号
丛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提出的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按照《森林法》的相关规定,经我局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占用你镇绿水村周家院社集体林地0.0708公顷、海孔村黄草坪社集体林地0.0209公顷、白龙湖村观音寺社集体林地0.235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8.3立方米(详见明细表)。施工完成后,需在半年内恢复边坡植被。
二、占用期间,注意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因施工引发森林火灾。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尽量不砍或少砍林木,如确需采伐,应先办理林木采伐证。我区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如涉及马尾松采伐应按照疫木相关管理规定处置。
四、严禁超面积和范围占用林地,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持原生植被,保护好现有生态环境。
万盛经开区规划 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拟占用林地明细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
项目
消防水池地点
拟使用林地权属
拟使用林地面积
蓄积
丛林镇修建消防水池项目
丛林镇绿水村周家院社
丛林镇绿水村周家院社集体
0.0708
6.4
丛林镇海孔村黄草坪社
丛林镇海孔村黄草坪社集体
0.0209
1.9
丛林镇白龙湖村观音寺社
丛林镇白龙湖村观音寺社集体
0.2358
总计
0.3275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