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公告

   日期:2023-12-13     浏览:188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一、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11月15日,9月16日至10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整改查处阶段。

二、检查对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在“系统”公布但实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其中,近两年新成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开展逐一排查,对前期成立的机构随机抽查。

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2023年度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并结合实际,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纳入专项检查抽查范围,其中把消防技术服务结论性文件备案率低、超过2个月消防设施故障未解决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对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资格;

2、从业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数量和执业资格;

3、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立情况;

4、从业人员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5、工作场所建筑面积;

6、基础设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消防安全评估设备的配备;

7、质量管理体系,机构人员、设备、档案等管理制度;

8、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情况。

(二)2023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重点查处以下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

(3)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4)冒用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5)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6)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7)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8)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

(9)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实际到现场执业;

(10)承接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11)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的;

(12)未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13)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14)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

(3)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4)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

(5)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6)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

(7)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8)注册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

(9)注册工程师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

(10)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

(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河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系统”的使用情况。

1、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如实自主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重点核查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河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系统”中如实登记项目维保合同等信息;是否将机构所有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项目录入“河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系统”备案;是否使用“河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管系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并按时向服务对象出具维保报告书。

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371-22260044,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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